石创卫办〔2018〕32号 关于对各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8-12-12 11:01:08 来源: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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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石创卫办〔2018〕32号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各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

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目标,市创卫办将对各区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

督导检查分为5个督查组,每区检查半天。

二、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16日—25日

三、督查内容

创卫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医院。

四、督查要求

(一)各区政府要切实重视创卫督导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市督查组开展工作,每区准备3—4辆检查用车。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导检查的内容、要求开展督导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统一标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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