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石创卫办〔2018〕32号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各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
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目标,市创卫办将对各区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
督导检查分为5个督查组,每区检查半天。
二、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16日—25日
三、督查内容
创卫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医院。
四、督查要求
(一)各区政府要切实重视创卫督导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市督查组开展工作,每区准备3—4辆检查用车。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导检查的内容、要求开展督导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统一标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