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新方案了!城市生活垃圾将分4类处理,还有...

2019-03-22 16:13:29 来源: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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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石家庄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为主、填埋处理技术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架构,全面提升全市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

到 2020 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应烧尽烧,山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其他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 以上;农村(建制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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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四类处理

根据《方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遵循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4 类垃圾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投放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设置 4 类垃圾投放设施。

  对城市居民实施鼓励分类投放制度。主要推行以下几种模式,并积极探索其他模式。

  1、鼓励县(市、区)政府与垃圾分类专业公司合作,加强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建立居民 " 绿色账户 ",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方式,逐步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

  2、落实街道办事处责任,组织居委会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垃圾分类投放。

  3、发挥物业统筹协调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册、设置固定回收容器或回收点等方式,引导居民对可回收物进行单独投放,物业公司负责联系物资回收企业定期上门集中收运,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绿色物业星级评价体系,调动物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4、推行干湿分离投放法,按居民区人数投放分类垃圾桶,每日进行收运,实现生活垃圾 " 干湿分离 "。

  在农村探索推行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方式,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基本达到有完善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可靠资金保障的 " 五有 "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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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要设置垃圾转运站

方案还提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收集点,根据村庄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区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旅游景区和风景名胜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需要,合理配备垃圾箱、垃圾投放点以及垃圾清扫工具。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以乡(镇)或景区为单位建设转运站,做到日收日运。

  各县(市、区)根据垃圾收运模式和运输半径合理建设垃圾转运站,集中连片、人口较少的若干乡(镇)可集中建设 1 座转运站,每个景区根据需要设置 1 座或若干座转运站,并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车辆。

  转运范围覆盖不足 1 万人的,设置 10 吨 / 日的转运站;转运范围覆盖 1-3 万人的,设置 10-30 吨 / 日的转运站;转运范围覆盖 3 万人以上的,设置 30 吨 / 日的转运站。垃圾收运车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化方式,淘汰或改造敞开式收集设施设备,禁止随意倾倒。

  到 2020 年,全市计划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 160 座,新增运输车辆 563 辆,新增转运能力 10230 吨 / 日。其中:市区、县城计划新增转运设施 81 座(压缩式转运站 50 座),增加转运车辆 376 辆,提升转运能力 7197 吨 / 日;农村计划新增转运设施 79 座,增加转运车辆 187 辆,提升转运能力 3033 吨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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