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定,这些场所禁止吸烟!

2020-11-02 16:59:38 来源:河北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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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危害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和二手烟暴露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在我国,7.4亿人不同程度遭受二手烟暴露,因此说控烟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自1998年12月26日起施行的《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起,我省各地市推出多部法律、法规控烟禁烟。

禁止吸烟

NO SMOKING



哪些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




1998年12月26日起施行的《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市区和县城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医疗保健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病房区的室内场所;(二)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学场所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场所;(三)会议室、影剧院、音乐厅、影视厅、歌舞厅、游艺厅、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场所;(四)车站、港口、机场的旅客等候室、售票厅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船舱、机舱内;(五)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目前我省有几个市出台了全面控烟法规?




目前我省的唐山、秦皇岛、张家口三市已经出台了市级的公共场所全面控烟法规,是全国出台市级控烟法规最多的省份。这三个市的市民可以依据本市出台的控烟法规对本市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医院碰到有在室内场所吸烟、违规设置室内吸烟室、医院内部超市销售香烟等现象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举报?




如在医院碰到上述行为可先向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如医院仍不整改,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在学校碰到在校内吸烟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如遇到相关行为可向所在学校管理部门或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


如果在经营场所发现违规设置室内吸烟室的现象怎么办?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消费者如果在经营场所发现违规设置室内吸烟室的现象,可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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